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财务处寒假期间财务报销和工资发放工作做出安排,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教职工,做好相关工作。
一、寒假期间财务报销工作安排
(一)寒假第一周、第二周、第五周、第六周:每周二、周四上午9:00至11:00办理假期报销业务。寒假非值班时间如有特殊报销业务急需办理,可联系支出核算科张丽莉(手机13514205971)、任慧敏(手机13125909713)。
(二)教职工因公使用公务卡且还款期在寒假期间的,请在还款期内自行将消费金额存入公务卡中,开学后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请各单位、各部门在1月20日前,报送2月份劳务酬金表。2月份工资预计在2月8日前发放。
财务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