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执行质效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截止10月31日,我校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总体较好,但也有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省财政厅将于12月10日开展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认定工作,并对结余资金予以收回届时,省财政厅将通过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一次性收回全部资金余额

为切实提高我校预算资金执行质效,请各单位、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s://cwc.synu.edu.cn/(专题中心--项目经费)或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教工业务--项目查询)核查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对需要使用但目前还未使用的项目资金,确保12月10日前形成实际支出;对不需要使用的项目资金,请及时与财务处副处长孙联系(电话:86574435、13889121080),以便由财务处做出调剂,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关于哪些项目资金余额年底将被省财政厅清理收回,哪些项目资金余额可以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财务处将相关项目清单另行送达至各单位、各部门。


                                财务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