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校各单位、各部门申报的各类校外专项经费在项目数量和金额上较以前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同时也存在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经费使用不够规范、申报资料报备不够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各类校外专项经费的申报及使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外专项经费的概念界定
校外专项经费是指国家和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拨给我校的各类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的资金。例如:学科经费、教学经费、人才经费、奖励费、资助费、培训费、会议费、考试费、演出费等(科研经费由科研处统一管理,不含在内)。
2.做好申报论证环节各项工作
申报各类校外专项经费时,大多需要编制专项经费预算。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与财务处沟通,财务处将全力配合,积极协助做好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等申报论证环节各项工作。
3.及时报备申报论证相关资料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应将各类校外专项经费申报论证相关资料及时报送财务处,以便于经费及时划拨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合规合理使用专项经费
为规范合理的使用各类校外专项经费,保障资金运行安全,校外专项经费支出要求按预算使用、按协议使用、按实际工作需要使用,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规范、高效。
联系人:孙喆
联系电话:86592976
财务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