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7年综合财务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30浏览次数:161

校内各预算单位:
为及时做好我校2017年综合财务预算编报工作,使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现将校内各预算单位编报2017年经费预算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报的基本原则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的编制原则,在保证人员经费和刚性支出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学科所需资金。
二、预算编报的范围
2017年综合财务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学校机关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包括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各教辅单位及各科研所。
三、预算编制的内容及方法
2017年综合财务预算编报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各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不漏,预算之外不得保留其他收支项目。
(一)收入预算内容及编制方法
依法合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各部门编制的收入预算为其可控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各项教育服务收入、捐赠收入、学术会议费收入及其他收入等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并参照历年收入测算编制。
继续教育学费、在职研究生学费及留学生学费收入情况由各相关部门提供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内容及编制方法
1.部门运行经费预算(包括包干经费和年度经费):学校各预算编制部门按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工作计划,做出合理的预算需求,超出2016年预算安排的经费,应说明原因和依据。
⑴各学院的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教学业务费、学生工作经费、发展基金、教学辅助经费和各项补助经费支出预算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根据学校定额拨款办法测算。
⑵各学院的校内津贴及空编费支出预算由人事处根据学校定额拨款办法测算。
⑶机关部处根据预算年度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测算维持本部门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2.专项经费预算:校级专项经费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编报,要列出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明细,经有关部门论证,报主管校领导签批后,报送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需要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的单位,按学校归口管理原则报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按轻重缓急列入年度校级预算安排。
独立核算单位预算编报包括:
独立核算单位上报综合预算,其中,收入预算分类编报,并且详细注明测算依据;支出预算包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教学业务费、学生工作经费、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及专项经费七部分,支出预算的明细项目要有合理的测算依据。软件学院、美术学院、国际商学院按往年格式上报董事会(理事会)或分管校领导审核通过后,再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备案执行。
四、预算编报的时间及要求
编报的经费预算按确定格式填报,表格数据清晰明确、理由论证充分合理,必要的协议文件可以作为附件一并上报,统一使用A4纸张,加盖公章,本部门行政负责人签字,在2016年12月15日前送交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学校大局出发,认真做好2017年预算编报工作,坚持“勤俭办事业”原则,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确保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数字准确,报送及时。如有不祥事宜请及时与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计划科联系。
联系电话:64430           联系人:李异冰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
1、 2017年校内预算编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