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取物业费批量提取公积金确认签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4浏览次数:94

 

各位老师:

截止20151012日已在公积金网站成功申请“公积金提取物业费”的老师,请参看《沈阳师范大学支取物业费批量提取公积金第一批名单》。请本人于20151016日(星期五)中午11:30之前,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综合计划科(校部405室),找朱佩军老师核对《支取物业费批量提取公积金申请书》并签字,以便后续批量转款。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51014

附件:
1、 沈阳师范大学支取物业费批量提取公积金第一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