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截止2015年10月12日已在公积金网站成功申请“公积金提取物业费”的老师,请参看《沈阳师范大学支取物业费批量提取公积金第一批名单》。请本人于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中午11:30之前,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综合计划科(校部405室),找朱佩军老师核对《支取物业费批量提取公积金申请书》并签字,以便后续批量转款。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 |
1、 沈阳师范大学支取物业费批量提取公积金第一批名单 |
各位老师:
截止2015年10月12日已在公积金网站成功申请“公积金提取物业费”的老师,请参看《沈阳师范大学支取物业费批量提取公积金第一批名单》。请本人于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中午11:30之前,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综合计划科(校部405室),找朱佩军老师核对《支取物业费批量提取公积金申请书》并签字,以便后续批量转款。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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