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财政厅产权登记工作和新会计制度的需要,在学校安排下,我们对截止2013年末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结果,学校存在3353万元的盘亏(有账无物)固定资产,这部分资产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学校账面可动产,其主要原因是:一、因使用时间长,已自然淘汰、报废,但由于2003年教学评估等原因没及时做账务处理。二、多校合并,搬迁时废弃。三、固定资产年代久远,自然损耗。四、超过报废期无法继续使用,自行报废。另一部分是实施国家住房改革,部分房产产权已变更为个人,应做为盘亏冲减学校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352万元,主要是校际合并时有实物资产,但财务账没有记载。按照财政厅要求,经专业机构—会计事务所审计,我们拟在财务账上核销或增加这部分固定资产。如有需要查看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明细的同志,请联系我们。
特此公示。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