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无现金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23浏览次数:2300

校内各单位:

        随着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财务部门的现金流量也在不断增加。为了预防和降低现金周转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经财务部门研究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我校拟420实行 “无现金报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现金报销”的含义

      “无现金报销”是指财务部门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将原来职工在报销或借款过程中发生的现金支付方式改为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的一种方式。其实,“无现金报销”和以前的“现金报销”相比只是在支付方式上有所不同,并无实质上的差别。

        二、“无现金报销”的优点

        省内外有许多高校早已实行“无现金报销”。其优点是减少报销环节,缩短职工报销等候时间,同时可以避免职工携带和保管现金存在的风险;财务部门无需等候银行送款车到校清点现金后才能开始报销,从而延长报销时间。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1.根据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凡超过现金结算限额,必须使用支票或汇款方式结算的,不得采取“无现金报销”方式转入个人银行卡账户。

        2.实行无现金报销不涉及个人收入问题,所以,不会影响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原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仍按原方式发放。

        3.目前,我校“无现金报销”只能使用建设银行卡,该卡免收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我们借鉴其他实行“无现金报销”高校的经验,建议职工使用原“工资卡”,但职工由于特殊原因不愿将报销款项转入原“工资卡”的,建设银行于49415来学校现场为职工开立新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4.为了便于职工及时了解报销款转入银行卡情况,学校免费为职工办理银行卡金额变动手机短信提示业务(只限一张银行卡),即财务部门将职工报销的款项转入银行卡中,手机会自动提示收款时间及金额等信息。短信费用无需个人支付,由银行和学校共同承担。

        四、时间安排

        1 请各单位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出纳科领取“职工相关信息电子文档”(此信息的银行卡号为原“工资卡号”),填写职工手机号并打印,经本人核对签字后,将电子件和打印件一并于2012328前报送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此次填写的手机号主要是为职工办理免费短信提醒业务所用,若职工不愿将报销款项转入原“工资卡”中,此次不填写手机号,但需在备注栏内注明“不用此卡”,待建设银行来学校现场为职工开立新卡时再进行办理。

        2 32948,财务部门与银行整理信息数据,为职工办理手机免费短信提醒业务。

        3 49415,建设银行来学校现场为职工开立新卡,同时办理新卡手机免费短信提醒业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4 416419,财务部门组织“无现金报销”业务培训(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若有不明事宜,出纳科咨询电话:86574432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