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我校于2011年7月调整在职职工的公积金缴纳额,工资扣款项为公积金1-6月份补缴额。
特此说明。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1年7月8日
根据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我校于2011年7月调整在职职工的公积金缴纳额,工资扣款项为公积金1-6月份补缴额。
特此说明。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