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1〕7号)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10

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217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09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221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工会会计制度

财 政 部

2021414


工会会计制度(20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