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8-01-15浏览次数:163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辽教办发【2018】4号)要求,2018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将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论证,并报省财政厅审批。现就我校完成2018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全部拟采购进口产品
        1.本通知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由于财政厅、教育厅第一年要求年初预报进口产品采购需求,请各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及经费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和本单位实际需求,确定本年度拟采购进口产品品目。
本次填报的拟进口产品仅限于落实教育厅2018年度进口产品集中统一论证工作,不代表学校已经同意采购该产品。具体采购时仍需按经费预算及设备采购等程序进行校内立项审批。
        3.本年度拟采购进口产品申报工作只有一次,逾期教育厅将不再办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不得遗漏拟采购进口产品品目。
       
二、填报相关材料
        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有采购需求的单位要按拟采购进口产品逐一填报,并详细描述进口该产品的必要性、可行性、原有基础及绩效目标的设定等。预算价格要充分考虑汇率市场变化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资产利用率,避免浪费。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
有采购需求的单位要将拟采购进口产品进行整理汇总,其中,拟采购产品类别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填列:分析测试类、机械加工类、测量类、实验室常规类、其他等等;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由于教育厅要求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1月18日11时前将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报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办公室)406A,电子版传至
leipeiran2@126.com。联系人:张锐、李超。联系电话:86592970、13940258371、13998131815。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
        附件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
        附件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